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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21-06-22 浏览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警务辅助人员,承担相关岗位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考条件、职位、要求

(一)男性,身高1.65米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岗位

数量

性别

年龄

最低学历

要求

1

执勤辅警

9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出生)

高中

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

2

文职辅警

2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6月9日至2003年6月9日出生)

大专

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及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有相关文秘工作经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2日—6月 30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720办公室(湘潭经开区金井路8号);咨询电话:52311578;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3张,另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的原件与复印件2份。报名时所填写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提交的各项复印件材料,由用人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最低可降低至1:2。笔试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等基本常识性问题,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笔试时间、地点、参考要求另行通知。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等,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进行排名顺序。

七、体能测试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评定合格与不合格。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考生对本人或者他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试向在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对事后考生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递补。

十、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确认后在湘潭经开区网站、九华公安微博和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入职管理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经果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一)按《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订立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由九华公安分局进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车补、绩效工资构成,每月标准3060元起(含个人社保部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每年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工会组织生日、节日慰问。

十二、湘潭经开区网站、九华公安微博和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九华公安分局:0731-52311578

经开区党群工作局:0731-52379500(举报电话)

十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

湘潭市公安局九华分局辅警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