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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湘潭市湘乡市教育系统城区学校选调农村教师120人公告
日期:2022-07-18 浏览

为加强城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湘乡组发〔2021〕2号)等文件规定及市编办核发的编制使用计划,经局党委研究,城区学校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支持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岗位)要求相结合;

(四)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农村中小学教师 120人,其中小学73人、初中45人、幼儿园1人、特殊教育1人。

选调学校、人数及岗位设置(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湘乡市18个农村乡镇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教师普通话达二级乙等水平及以上(其中语文二甲及以上)。

2.报考小学(特殊)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心理健康教师还要具有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必须是相应专业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实行分学校对岗报考(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报考小学,岗位设置在中学的报考初中,如张三是小学语文教师,聘任在专技八级岗位上,报名时就可以报考小学语文专技八级岗位及以下的。但首次岗位设置在中学的,根据工作需要现在仍在小学任教的,连续在小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和中心学校证明,可以报考小学;首次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在中学任教的,并连续在中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和中心学校证明,可以报考初中)。2021年评审的2021年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通过的教师,不能报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9】18号)文件要求,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通过后五年才能报考。

4.报考城区义务制学校的教师需在湘乡公办学校参加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即2017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公费定向培养生以聘任合同要求最低服务工作年限为准。

5.最近3年(2019-2021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考试: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2020年以来因身体原因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

5.不符合回避政策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为农村各乡镇中心学校。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学校一个学科的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湘乡市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的专业。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资格审查

1.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应提交资料:

①《湘乡市2022年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3.开考比例:当选调计划数为1时,选调计划数与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要达到1:2才能开考;当选调计划数大于或等于2时,选调计划数与报考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要达到1:1.5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各中心学校于2022年7月29日下午15:00-18:00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发布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由湘乡市教育局局统一组织,笔试采取闭卷客观题的方式进行,时长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知识(30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师职业道德

专业知识(70分):报考相应岗位科目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选调岗位实际参考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合格分数为选调实际参考同一科目考生的平均分,未达到平均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在同一选调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选调计划数最后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低于1:2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公告发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上课时间每人10分钟,备课每人40分钟,课堂上没有学生参与,但要体现教学过程(不能用说课形式,不用多媒体)。

4、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知识》成绩排名。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湘乡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向湘乡市教育局报告,湘乡市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再向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考察合格人员名单。

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照选调同一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调动

1.由教育局党委集体研究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在湘乡市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按人员调配规定报湘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要求,落实防疫措施,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二)本方案由湘乡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0731-56782729(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

(四)举报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湘乡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湘乡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职数表

附件2:2022年湘乡市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